我国累计登记吸毒者超179万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李恩树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179.4万名。2005年至2011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7万起,缴获各类毒品150余吨。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2005年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全国开展禁毒人民战争,2005年至2011年,全国共强制隔离戒毒162万余人次。全国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的比例已经由高峰期2001年的68.7%下降到2011年的38.5%,由吸毒人员诱发的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在179.4万名吸毒人员中,男性吸毒人员占大多数,占83.9%,女性占16.1%;从年龄分布看,35岁以下吸毒人员共99.8万名,占55.6%,所占比例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从滥用毒品的种类看,吸毒人群仍以滥用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为主,滥用海洛因人员115.6万名,占登记总人数的64.5%;滥用冰毒、氯胺酮等合成毒品人员58.7万名,占登记总人数的32.7%。在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当中,滥用冰毒等苯丙胺类毒品人员占登记总人数的23.3%,其所占比例正逐年上升。
刘跃进表示,周边毒源地对中国危害加剧,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近年来呈持续反弹态势;境内制毒活动发展和变化较大,利用互联网等平台联络交易和传播制毒经验,制毒方法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更加隐蔽;面临巩固海洛因治理成果和遏制合成毒品快速蔓延的双重压力;制毒原料流失问题依然突出且发生新变化。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全国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逾36万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记者周斌记者今天从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了戒毒管理局,全国建有强制隔离戒毒所248个,累计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36万余人,现在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近15万人。
据介绍,为规范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办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工作规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规范和要求,有效促进了戒毒场所管理秩序的稳定和治疗工作的开展,调动了戒毒人员参与戒治的积极性。
为提高戒毒工作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监所规范化管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等活动,强化干警戒毒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目前,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场所有医务人员3200余人,心理咨询师5000余人,为开展戒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根据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特殊病人的特点,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机关总结出以戒毒治疗为基础,以心理治疗和人格重塑为核心,以帮助戒毒人员掌握职业技能和建立社会支持系统为后续支撑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与此同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司法部2009年制定了《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和2011年召开相关会议,总结、推进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已在26个省(区、市)建成了68个戒毒康复场所(区域),配备管理人员1216人,累计收治、安置戒毒康复人员45561人,现在所4449人。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负责人说,各地还积极建立戒毒康复新的工作机制,探索有效的治疗康复手段,初步形成了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工作方式。事实证明,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降低吸毒人员复吸率。北京天堂河戒毒康复中心收治的326名戒毒康复人员中,连续一年以上未复吸的有147人,3年以上未复吸的52人。
我国在国际禁毒领域地位影响显著提高公安部禁毒局称
法律差异成禁毒国际合作障碍
权威访谈
本报记者李恩树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今天就我国当前毒品形势和禁毒国际合作进展等问题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我国毒品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我国当前毒品犯罪形势如何?
刘跃进:当前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境外主要毒源地毒品持续向我国渗透,我国的毒品形势十分严峻。我国与两大传统毒源地邻近。一个是金三角地区,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缅北罂粟种植面积达47.6万亩,今年的种植面积达到67.3万亩。同时缅北合成毒品对我国的渗透迅猛,缴获量连续两年大幅度增加;另一个是金新月地区。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和阿富汗禁毒部门联合发布的《2011年阿富汗鸦片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阿富汗的罂粟种植面积达到196.5万亩,同比增长7%,鸦片总产量约为5800吨。该地区的海洛因向我国走私活动加剧,2011年新疆禁毒部门共破获10起来自金新月的毒品案件,缴获海洛因总量比2010年增加了20倍。
国际禁毒合作成效显现
记者:我国禁毒国际合作近年来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刘跃进:我国一贯重视禁毒国际合作,认真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积极支持并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在国际禁毒领域地位、影响显著提高。
按照我国政府在第20届禁毒特别联大上提出的“广泛参与、责任共担,全面实施综合、均衡的禁毒战略,重视替代发展”的原则,我国完善了《东亚次区域禁毒谅解备忘录》《东盟和中国禁毒行动计划》等国际禁毒合作机制,与缅甸、泰国、老挝等20多个国家签署了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帮助缅甸、老挝、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家培训禁毒工作人员,仅为老挝、缅甸就培训了禁毒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加强了对老挝、缅甸的援助,近年来援助老挝60万美元建设乌多姆赛戒毒康复中心、捐赠价值60万元人民币的戒毒治疗药品,正在出资350万元人民币援建缅甸曼德勒警务指挥中心;逐步加强与中亚、南亚、东南亚以及欧美国家的执法合作,联合破获了“邵春天案”、“陈伟华案”、“蔡爱山案”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国毒品大案,有力打击了境外贩毒组织的嚣张气焰。
记者:受去年发生的湄公河“10·5”惨案影响,“金三角”地区的毒品形势受到格外关注。在这一地区,我国的禁毒国际合作效果如何?
刘跃进:从2006年起,国家禁毒委员会进一步深化与“金三角”地区国家合作关系,分别与缅甸、老挝政府签署禁毒合作协议,推进在缅北、老北地区的卫星遥感监测和以替代种植为核心的境外除源战略。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落实境外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安排替代种植农产品返销计划419万吨,目前共有替代企业180多家,实施替代项目200多个,累计替代种植面积300多万亩,有效缓解了禁种烟农的生计困难。现在,对我国危害最大的“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大幅下降。
国际合作证据交换仍难
记者:在湄公河“10·5”案件以后,中老缅泰四国开创了执法安全合作新模式。在禁毒方面,执法安全合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刘跃进:我国不断加强与老、缅、泰等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全面推动次区域禁毒合作关系发展。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分别与老、缅、泰开展定期双边会晤和经验交流,规划优先合作事项;中老、中缅、中泰涉毒情报交流和案件合作机制日趋成熟,中老、中缅边境已建成和在建边境联络官办公室4个,在情报交流、追逃、人员递解等方面的作用初见成效;建立完善了中缅中央、省邦、州县三级禁毒合作机制等;与泰方先后成功举办中小学生禁毒预防教育交流营、联合打击西非裔贩毒团伙研讨会等,推动建立点对点联合查缉机制。
记者:目前,我国的禁毒国际合作还存在哪些困难?
刘跃进:我国禁毒国际合作存在的障碍,主要是存在一些文化和社会差异,特别是法律差异带来的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国家有死刑,但有的国家没有死刑,在对待一些可能会判处死刑的贩毒人员时,就会有些矛盾。由于不同国家间的法律差异,有时会导致我国和相关国家在证据交换、犯罪嫌疑人遣返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广东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